李渤

李渤

李渤(772年—831年),字澹之,成纪(今甘肃泰安)人,一说洛阳人,唐代大臣。青年时代与仲兄李涉隐居庐山和嵩山,砺志诗文,博学多才,有“李万卷”之称。曾任著作郎、右补阙、虔州刺史、江州刺史、谏议大夫、给事中等职。因政绩卓著,后人在兴安建“四贤祠”、在桂林建“七公祠”以祀。 6篇诗文

生平

  曾与兄李涉一同在白鹿洞、栖贤寺一带读书。他在白鹿洞养了一只白鹿、并常随白鹿外出走访与游览。因此,时人称李渤为白鹿先生,其读书处称白鹿洞、他出任江州刺史时,旧地重游,在白鹿洞广植花木,增设台榭、宅舍、书院,修葺一新。至今白鹿洞书还存有纪念李渤先贤祠和后人石雕的白鹿。

  长庆二年,李渤被调回长安,任职方郎中,升迁谏议大夫。敬宗即位,转给事中。因仗义执言,抨击太监横行霸道,并为鄂县县令崔发鸣不平,又出为桂州刺史兼御史中丞,充桂管都防御观察使。在桂管二年,因病罢归洛阳。李渤虽被排斥,但谏官继续为其申辨。太和五年,以太子宾客征至京师,月余卒,时年五十九,赠礼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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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评价

  《旧唐书》对李渤的评价是:品德高尚,不随便附和。势利之徒谓其矫情求誉;正人君子言其以直言被斥,终不息言,以挽救时弊,值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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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轶事

  李渤到江州不久,发现朝廷管理财政的官员张叔平,不顾百姓疾苦,竟奏征贞元二年(786年)逃户欠款四四0一贯。他体察下情,为民请命,立即上书陈奏“江州管田二千一百九十七顷,今年已旱死一千九百多顷”,还要征收三十六前的拖欠,黎民百姓实在负担不了。并在书中表示:如不准奏,“臣既上不副(符合)圣情,下不忍鞭笞黎庶,不敢轻持符印,特乞放臣归田”。在李渤的恳切请求下,朝廷才下旨:“江州所奏,实为诚恳,若不蠲容(免除),实难存济(安顿),所诉逋欠(拖欠)并放(免收)。”

  当年,江州治署城南有一南湖,面积约一千二百亩,东抵北风嘴,西连龙开河,南接山川岭,北依浔阳城。由于湖面宽阔,南来北往行人诸多不便。李渤为了方便行人,遂纠工在湖中筑堤。堤长七百步(约二里),南连山川岭,北接城池的南门口,沟通南北,往来称便。堤上还建桥安闸,控制和调节水位,兼有灌溉农田之利。后人为感谢这位刺史,将新建的堤命名李公堤,外湖名甘棠湖,桥名思贤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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