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湜

李湜,哲宗元祐六年(一○九一),为荆南北路转运使兼知潭州。八年,知荆南(《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四、四八一)。绍圣中知郑州(《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三之一八七)。徽宗崇宁二年(一一○三),以元祐中弃地事追贬五官(同上书六八之八)。 1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