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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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候人兮,何戈与祋。彼其之子,三百赤芾。
维鹈在梁,不濡其翼。彼其之子,不称其服。
维鹈在梁,不濡其咮。彼其之子,不遂其媾。
荟兮蔚兮,南山朝隮。婉兮娈兮,季女斯饥。

彼候人兮,何戈与祋。彼其之子,三百赤芾。
迎宾送客那小官,肩扛长戈和祋棍。像他那样小人物,三百朝官不屑顾。

维鹈在梁,不濡其翼。彼其之子,不称其服。
鹈鹕停在鱼梁上,水没打湿它翅膀。像他那样小人物,不配穿那好衣服。

维鹈在梁,不濡其咮。彼其之子,不遂其媾。
鹈鹕停在鱼梁上,水没打湿它的嘴。像他那样小人物,不配高官与厚禄。

荟兮蔚兮,南山朝隮。婉兮娈兮,季女斯饥。
云蒸雾罩浓又密,南山早晨云雾多。美丽俊俏真可爱,少女忍饥又挨饿。

参考资料:

1、 姜亮夫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288-291

彼候人兮,何戈与祋(duì)。彼其之子,三百赤芾(fú)
候人:官名,是看守边境、迎送宾客和治理道路、掌管禁令的小官。何:通“荷”,扛着。祋:武器,殳的一种,竹制,长一丈二尺,有棱而无刃。彼:他。其:语气词。之子:那人,那些人。赤芾:赤色的芾。芾,祭祀服饰,即用革制的蔽膝,上窄下宽,上端固定在腰部衣上,按官品不同而有不同的颜色。赤芾乘轩是大夫以上官爵的待遇。三百:可以指人数,即穿芾的有三百人;也可指芾的件数,即有三百件芾。

维鹈(tí)在梁,不濡(rú)其翼。彼其之子,不称其服。
鹈:即鹈鹕,水禽,体型较大,喙下有囊,食鱼为生。梁:伸向水中用于捕鱼的堤坝。濡:沾湿。称:相称,相配。服:官服。

维鹈在梁,不濡其咮(zhòu)。彼其之子,不遂其媾(gòu)
咮:禽鸟的喙。遂:终也,久也。媾:婚配,婚姻。

(huì)兮蔚兮,南山朝隮(jī)。婉兮娈(luán)兮,季女斯饥。
荟、蔚:云起蔽日,阴暗昏沉貌。朝:早上。隮:同“跻”,升,登。婉:年轻。娈:貌美。季女:少女。斯:这么。

参考资料:

1、 姜亮夫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288-291

彼候人兮,何戈与祋。彼其之子,三百赤芾。
维鹈在梁,不濡其翼。彼其之子,不称其服。
维鹈在梁,不濡其咮。彼其之子,不遂其媾。
荟兮蔚兮,南山朝隮。婉兮娈兮,季女斯饥。

  这是一首对好人沉下僚,庸才居高位的现实进行讥刺的歌诗。

  诗的第一章是用赋的手法,将两种不同的人两种不同的遭际进行了对比。前两句写“候人”,后两句写“彼子”。

  “候人”的形象是扛着戈扛着祋。显示出这位小吏,扛着武器,在道路上执勤的辛苦情貌。

  “彼子”的形象是佩戴着三百赤芾。“彼其之子”郑笺解为“是子也”,用现代汉语说,即“那个(些)人”,或更轻蔑一些呼为“他那(他们那些)小子”。“三百赤芾”如作为三百副赤芾解,则极言其官位高、排场大、生活奢靡。如真是有三百副赤芾的人,则其人(“彼子”)不是一般的大官,而是统率大官的头头,即国君。《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记晋文公入曹云:“三月丙午入曹,数之,以其不用僖负羁而乘轩者三百人也。”杜预注曰:“轩,大夫车。言其无德居位者多。”乘轩、赤芾是同一级别的待遇,故言乘轩者三百,即三百赤芾也。而晋文入曹正是曹共公时,所以《毛序》说此诗是刺曹共公,因其“远君子而好近小人”。如以此章而言,刺共公之说较为贴切;但从下几章内容看,则又是指一般的权要显贵更为贯顺统一。

  这四句没有作者的直接评语以明其爱憎,然爱憎之情已蕴于叙述之中。“何戈与祋”,显出其职微官小、勤劳辛苦,寄予一片同情;“三百赤芾”,则无功受禄位、无能得显贵,谴责、不满之情已溢于言表。此章可以说是全篇的总纲,下面诸章就在此基础上展开,进一步抒发感慨,以刺“彼子”为主。

  第二、三章改用“比”法;前二句是比喻,后两句是主体,是正意所在处。

  鹈鹕站在鱼梁上,只须颈一伸、喙一啄就可以吃到鱼,不必入水,不必沾湿翅膀。所以然者,是由于地位特殊,近水鱼梁乃可不劳而获。后两句直指“彼子”,言其“不称其服”。服者,官阶的标志也。身服高品赤芾,享受种种特权,但无才无能,无功受禄,无劳显荣,与鹈鹕站在鱼梁上伸脖子吃鱼相类。

  第三章再深一层:说鹈鹕不仅不沾湿翅膀,甚至连喙也可以不沾湿就可以吃到鱼。因为有的鱼有时会跃出水面,有的鱼会跳到坝上。这样站在坝上的鹈鹕就可连喙都不湿,轻易地攫取到鱼儿。而后两句写到“彼子”也深一层,不仅不劳而获,无功受禄,在男女婚姻上也毫不负责,违背社会公认的伦理准则,任意抛弃他的妻妾。

  第二章“不称其服”,从表里不一,才位不配上着笔讥刺;第三章“不遂其媾”则深入到内里,从品性上进行揭露谴责。

  第四章又改用起兴手法。前两句以写景起兴——天色灰蒙阴暗,这是南山上朝云升腾。这句起兴与后面的叙事有着某种氛围或情绪上的联系:一个美貌的少女竞被遗弃在外受饥挨饿,如此惨象,目不忍睹,天地昏沉,无处寻找光明。“季女斯饥”与“荟兮蔚兮”正相映相衬。“婉”、“娈”都是美的褒赞,与“斯饥”形成强烈的反差,引起人们的同情。反过来也对造成这悲剧、惨景的恶势力表示强烈的憎恶。有人认为这“季女”就是前边“候人”之女,被强占又被抛弃。就全篇上下贯连的角度看,似乎不能说一点道理也没有。

  但对这第四章还有别解。王夫之《诗广传》云:“奚为荟蔚也?欺然而兴,皴然而止,初终不相践而面相欺也;歘(xū,即欻)然而合,欻然而离,情穷于达旦而不能固也;翳乎其相蔽而困我之视听也,棘乎其相逼而行相夺也。”“奚以为婉娈也?词有切而不暴也,言色违而勿能舍也,约身自束而不逾分以相夺也。合则喜、离则忧,专一其依而唯恐不相获也。”这里把“荟”、“蔚”、“婉”、“娈”都作为人品的比喻语。“荟”、“蔚”是比忽兴、忽止,忽合、忽离,无坚定操守,专以蒙骗取得信任,巧取豪夺这类行为。“婉”、“娈”是比言辞急切而不凌弱,自我约束而去取不逾越本分,严于操守、感情专一这类行为。前者比昏君佞臣,后者比英主贤臣。所以最后又说:“有荟蔚之主,则必亲荟蔚之臣,才相近而弗论其情也。詧(chá,即察)魏征之娬媚,念褚遂良之依人,匪太宗才有大过人者,征与遂良恶能与荟蔚之子争一朝之饥饱哉!”这是将荟蔚婉娈当作“比”法去理解。这与《毛序》所说刺曹共公“远君子而好近小人”的观点是一致的,故可备一说。

  这四章赋比兴手法全用上,由表及里,以形象显示内涵,同情候人、季女,憎恶无德而尊、无才而贵的当权官僚;对高才沉下僚,庸俗居高位的现实尽情地揭露谴责。陈震《读诗识小录》云:“三章逐渐说来,如造七级之塔,下一章则其千丝铁网八宝流苏也。”评论可以说很贴切。

参考资料:

1、 姜亮夫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288-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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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及注释

译文
迎宾送客那小官,肩扛长戈和祋棍。像他那样小人物,三百朝官不屑顾。
鹈鹕停在鱼梁上,水没打湿它翅膀。像他那样小人物,不配穿那好衣服。
鹈鹕停在鱼梁上,水没打湿它的嘴。像他那样小人物,不配高官与厚禄。
云蒸雾罩浓又密,南山早晨云雾多。美丽俊俏真可爱,少女忍饥又挨饿。

注释
候人:官名,是看守边境、迎送宾客和治理道路、掌管禁令的小官。
何:通“荷”,扛着。祋(duì):武器,殳的一种,竹制,长一丈二尺,有棱而无刃。
彼:他。其:语气词。之子:那人,那些人。
赤芾(fú):赤色的芾。芾,祭祀服饰,即用革制的蔽膝,上窄下宽,上端固定在腰部衣上,按官品不同而有不同的颜色。赤芾乘轩是大夫以上官爵的待遇。三百:可以指人数,即穿芾的有三百人;也可指芾的件数,即有三百件芾。
鹈(tí):即鹈鹕,水禽,体型较大,喙下有囊,食鱼为生。梁:伸向水中用于捕鱼的堤坝。
濡(rú):沾湿。
称:相称,相配。服:官服。
咮(zhòu):禽鸟的喙。
遂:终也,久也。媾:宠爱。一说婚配,婚姻。
荟(huì)、蔚:云起蔽日,阴暗昏沉貌。
朝:早上。隮(jī):同“跻”,升,登。
婉:年轻。娈(luán):貌美。
季女:少女。斯:这么。

参考资料:

1、 姜亮夫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288-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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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赏

  这是一首对好人沉下僚,庸才居高位的现实进行讥刺的歌诗。

  诗的第一章是用赋的手法,将两种不同的人两种不同的遭际进行了对比。前两句写“候人”,后两句写“彼子”。

  “候人”的形象是扛着戈扛着祋。显示出这位小吏,扛着武器,在道路上执勤的辛苦情貌。

  “彼子”的形象是佩戴着三百赤芾。“彼其之子”郑笺解为“是子也”,用现代汉语说,即“那个(些)人”,或更轻蔑一些呼为“他那(他们那些)小子”。“三百赤芾”如作为三百副赤芾解,则极言其官位高、排场大、生活奢靡。如真是有三百副赤芾的人,则其人(“彼子”)不是一般的大官,而是统率大官的头头,即国君。《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记晋文公入曹云:“三月丙午入曹,数之,以其不用僖负羁而乘轩者三百人也。”杜预注曰:“轩,大夫车。言其无德居位者多。”乘轩、赤芾是同一级别的待遇,故言乘轩者三百,即三百赤芾也。而晋文入曹正是曹共公时,所以《毛序》说此诗是刺曹共公,因其“远君子而好近小人”。如以此章而言,刺共公之说较为贴切;但从下几章内容看,则又是指一般的权要显贵更为贯顺统一。

  这四句没有作者的直接评语以明其爱憎,然爱憎之情已蕴于叙述之中。“何戈与祋”,显出其职微官小、勤劳辛苦,寄予一片同情;“三百赤芾”,则无功受禄位、无能得显贵,谴责、不满之情已溢于言表。此章可以说是全篇的总纲,下面诸章就在此基础上展开,进一步抒发感慨,以刺“彼子”为主。

  第二、三章改用“比”法;前二句是比喻,后两句是主体,是正意所在处。

  鹈鹕站在鱼梁上,只须颈一伸、喙一啄就可以吃到鱼,不必入水,不必沾湿翅膀。所以然者,是由于地位特殊,近水鱼梁乃可不劳而获。后两句直指“彼子”,言其“不称其服”。服者,官阶的标志也。身服高品赤芾,享受种种特权,但无才无能,无功受禄,无劳显荣,与鹈鹕站在鱼梁上伸脖子吃鱼相类。

  第三章再深一层:说鹈鹕不仅不沾湿翅膀,甚至连喙也可以不沾湿就可以吃到鱼。因为有的鱼有时会跃出水面,有的鱼会跳到坝上。这样站在坝上的鹈鹕就可连喙都不湿,轻易地攫取到鱼儿。而后两句写到“彼子”也深一层,不仅不劳而获,无功受禄,在男女婚姻上也毫不负责,违背社会公认的伦理准则,任意抛弃他的妻妾。

  第二章“不称其服”,从表里不一,才位不配上着笔讥刺;第三章“不遂其媾”则深入到内里,从品性上进行揭露谴责。

  第四章又改用起兴手法。前两句以写景起兴——天色灰蒙阴暗,这是南山上朝云升腾。这句起兴与后面的叙事有着某种氛围或情绪上的联系:一个美貌的少女竞被遗弃在外受饥挨饿,如此惨象,目不忍睹,天地昏沉,无处寻找光明。“季女斯饥”与“荟兮蔚兮”正相映相衬。“婉”、“娈”都是美的褒赞,与“斯饥”形成强烈的反差,引起人们的同情。反过来也对造成这悲剧、惨景的恶势力表示强烈的憎恶。有人认为这“季女”就是前边“候人”之女,被强占又被抛弃。就全篇上下贯连的角度看,似乎不能说一点道理也没有。

  但对这第四章还有别解。王夫之《诗广传》云:“奚为荟蔚也?欺然而兴,皴然而止,初终不相践而面相欺也;歘(xū,即欻)然而合,欻然而离,情穷于达旦而不能固也;翳乎其相蔽而困我之视听也,棘乎其相逼而行相夺也。”“奚以为婉娈也?词有切而不暴也,言色违而勿能舍也,约身自束而不逾分以相夺也。合则喜、离则忧,专一其依而唯恐不相获也。”这里把“荟”、“蔚”、“婉”、“娈”都作为人品的比喻语。“荟”、“蔚”是比忽兴、忽止,忽合、忽离,无坚定操守,专以蒙骗取得信任,巧取豪夺这类行为。“婉”、“娈”是比言辞急切而不凌弱,自我约束而去取不逾越本分,严于操守、感情专一这类行为。前者比昏君佞臣,后者比英主贤臣。所以最后又说:“有荟蔚之主,则必亲荟蔚之臣,才相近而弗论其情也。詧(chá,即察)魏征之娬媚,念褚遂良之依人,匪太宗才有大过人者,征与遂良恶能与荟蔚之子争一朝之饥饱哉!”这是将荟蔚婉娈当作“比”法去理解。这与《毛序》所说刺曹共公“远君子而好近小人”的观点是一致的,故可备一说。

  这四章赋比兴手法全用上,由表及里,以形象显示内涵,同情候人、季女,憎恶无德而尊、无才而贵的当权官僚;对高才沉下僚,庸俗居高位的现实尽情地揭露谴责。陈震《读诗识小录》云:“三章逐渐说来,如造七级之塔,下一章则其千丝铁网八宝流苏也。”评论可以说很贴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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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姜亮夫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288-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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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人有一妻一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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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人有一妻一妾而处室者,其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反。其妻问所与饮食者,则尽富贵也。其妻告其妾曰:“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反;问其与饮食者,尽富贵也,而未尝有显者来,吾将瞷良人之所之也。”

  蚤起,施从良人之所之,遍国中无与立谈者。卒之东郭墦间,之祭者乞其余;不足,又顾而之他。此其为餍足之道也。

  其妻归,告其妾,曰:“良人者,所仰望而终身也,今若此。”与其妾讪其良人,而相泣于中庭,而良人未之知也,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

  由君子观之,则人之所以求富贵利达者,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几希矣。

  齐人有一妻一妾而处室者,其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反。 其妻问所与饮食者,则尽富贵也。其妻告其妾曰:“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反;问其与饮食者,尽富贵也,而未尝有显者来,吾将瞷良人之所之也。”
  齐国有个人和一妻一妾共同生活。丈夫每次外出,都(说)是吃饱喝足才回家。妻子问跟他一起吃饭的都是些什么人,(他就说)都是有钱有地位的人。妻子对妾说:“丈夫(每次)出去,都是酒醉饭饱才回家,问是谁跟他在一起吃喝,都是有钱有地位的人。可是,从来也不曾见有显贵体面的人到家里来。我要暗中看看他到底去什么地方。”

  蚤起,施从良人之所之,遍国中无与立谈者。卒之东郭墦间,之祭者,乞其余;不足,又顾而之他。此其为餍足之道也。其妻归,告其妾,曰:“良人者,所仰望而终身也,今若此。”与其妾讪其良人,而相泣于中庭,而良人未之知也, 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
  (第二天)清早起来,(妻子)便拐弯抹角地跟踪丈夫。(走遍)整个都城,没有谁停下来与他打招呼交谈。最后(他)走到东门城外的坟墓中间,向那些扫墓的人乞讨残羹剩饭。不够,又四下里看看,到别的扫墓人那里。这就是他天天酒醉饭饱的方法。妻子回去,(把看到的一切)告诉了妾,说:“丈夫,是我们指望依靠过一辈子的人。现在却是这个样子。”于是两人一起在院子里大骂,哭成一团。丈夫却一点也不知道,还得意洋洋地从外面回来,在妻妾面前大耍威风。

  由君子观之,则人之所以求富贵利达者,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几希矣!
  在君子看来,人们用来求取升官发财的方法,能够不使他们的妻妾引以为耻而共同哭泣的,是很少的!

  齐人有一妻一妾而处室者,其良人出,则必餍(yàn)酒肉而后反。 其妻问所与饮食者,则尽富贵也。其妻告其妾曰:“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反;问其与饮食者,尽富贵也,而未尝有显者来,吾将瞷(Jiàn)良人之所之也。”
  处室:居家度日。良人:古时妻子称丈夫。餍:饱食。反:通“返”,回家。显者:显要的人,达官贵人。瞷:窥视,偷看。

  蚤(zǎo)起,施(yì)从良人之所之,遍国中无与立谈者。卒之东郭墦(fán)间,之祭者,乞其余;不足,又顾而之他。此其为餍足之道也。其妻归,告其妾,曰:“良人者,所仰望而终身也,今若此。”与其妾讪其良人,而相泣于中庭,而良人未之知也, 施(yí)施从外来,骄其妻妾。
  蚤:同“早”。施:斜。这里指斜行,斜从 跟随,以免被丈夫发现。国中:都城中。国:城。卒:最后。之:来到。东郭:东边的城墙。墦间:坟墓间。墦:坟墓祭者:祭扫坟墓的人。讪:讥讽,嘲骂。中庭:庭院里。施施:喜悦的样子。

  由君子观之,则人之所以求富贵利达者,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几希矣!
  希:通“稀”。

  齐人有一妻一妾而处室者,其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反。其妻问所与饮食者,则尽富贵也。其妻告其妾曰:“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反;问其与饮食者,尽富贵也,而未尝有显者来,吾将瞷良人之所之也。”

  蚤起,施从良人之所之,遍国中无与立谈者。卒之东郭墦间,之祭者乞其余;不足,又顾而之他。此其为餍足之道也。

  其妻归,告其妾,曰:“良人者,所仰望而终身也,今若此。”与其妾讪其良人,而相泣于中庭,而良人未之知也,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

  由君子观之,则人之所以求富贵利达者,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几希矣。

  这是一篇精彩的讽刺小品。孟子为我们勾画的,是一个内心极其卑劣下贱,外表却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形象。他为了在妻妾面前摆阔气,抖威风,自吹每天都有达官贵人请他吃喝,实际上却每天都在坟地里乞讨。妻妾发现了他的秘密后痛苦不堪,而他却并不知道事情已经败露,还在妻妾面前得意洋洋。令人感到既好笑,又有几分恶心。

  男主角“齐人”,分明是当时社会上一个为追求“富贵利达”而不择手段的厚颜无耻的典型人物的缩影。他自欺欺人,做着连自己妻妾也被欺骗隐瞒的见不得人的勾当,却装出一副骄傲自满的神气。虽只寥寥几笔,但他的丑恶嘴脸已暴露无遗了。

  但在具体分析本文之前,我想提个问题。即在《孟子》七篇中,每一章都有“孟子曰”字样,说明全书是孟轲的门徒及其后辈们追记下来的。惟独这一章偏偏没有“孟子曰”这三个字。因此近人高步瀛在《孟子文法读本》中认为,这一章应与它的前一章相连,不宜分成两截。我是同意高先生这一看法的,理由详下。现在先把它的前一章抄在下面:

  储子曰:“王使人(jiàn,窥视)夫子,果有以异于人乎?”孟子曰:“何以异于人哉!尧舜与人同耳。”

  正因为齐宣王派人对孟轲窥伺盯梢,才引起孟子讲出了“齐人有一妻一妾”的故事。如把两章连到一起,自然不存在惟独这一章没有“孟子曰”字样的疑问了。另外,我们还可以从文章修辞的角度来看。《孟子》书中用“”字的地方只有这两处,而这两段文字又恰好彼此衔接;如果孟子不是用齐人之妻的“良人之所之”来与储子说的“王使人夫子”相呼应,而是分成全无关涉的两章,那么这两个“”字的出现也未免太凑巧了。但上述两点还不是两章书应合为一章的最有力的证明,我们将在后面做进一步的探究。

  故事的叙述部分没有什么有意突出的笔墨,作者态度的冷静客观有点像契诃夫在写短篇。但文章却是由浅入深,由先果而后因(即先写现象后点出这种现象发生的背景)的手法,层层揭示出“齐人”龌龊的灵魂,剥去他虚伪的外衣。从“齐人”口头上的吹牛(“所与饮食者”“尽富贵也”)引起了“其妻”的疑心,用“未尝有显者来”点出可疑的症结所在。接着笔锋却从其妻“”的角度由侧面往深处揭露:“遍国中无与立谈者”,是说这个自吹自擂的家伙连普通老百姓都没有一个搭理他的,可见“尽富贵也”的话是纯属吹牛;然后写他“卒之东郭墦间”,跑到墓地上去了,这不能不令人奇怪,使读者也急于看到下文;最后谜底揭晓,原来他不过是个乞丐,而且是个死皮赖脸的痞子,“乞其余,不足,又顾而之他”。这种抽蕉剥茧的手法还不够,更在下面一段的末尾补上一句“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写“齐人”的厚颜无耻不但只停留在口头上,而且还表露在神态上和精神状态中,此之谓“颊上添毫”。这种形象刻画真是跃然纸上了。

  读这篇文章,我以为应注意以下四点。第一,要注意其文章的繁与简的处理。如写“良人出”至“尽富贵也”一节,竟不厌其烦地重复一遍。这主要是为了突出写这一现象。特别是第二次写时加上了一句“而未尝有显者来”,这就点出了可疑的关键,为下文的“”做好了铺垫。同时,这一重复是为了与后文对照,相反而又相成。“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与“尽富贵也”恰好相反,而“餍酒肉而后反”则又与“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相成。前面的重复正是为了使下文反跌时更有力。而当其妻“告其妾”时,却没有把她所“”的全部过程重说一遍,只用了“今若此”三字,好像把话说到半截便咽了回去。这个“此”字竟包括了从“蚤起”以下44字描写的内容,真是简到不能再简。这是因为前面的笔墨已写得淋漓尽致,精彩的镜头如再度出现就反而乏味了;何况其妻的内心感情之复杂绝非重述其所见的种种丑恶现象所能尽,反不如只说半句话更为含蓄有力。即在下文,也只用了一个“讪”和一个“泣”字也已足够,至于“讪”什么和为什么“泣”,都无须细表了。可见作者对文章的繁与简确用过一番心思。

  第二,有人会问,这个“齐人”穷得讨饭,怎么还有“一妻一妾”?我以为,“妾”这个人物的出现是为了主题突出和情节安排的需要。比如妻发现了疑点,便对妾倾诉自己的心事;盯梢回来,把所“”的结果又告诉了妾;妻妾二人互讪互泣,显然比一个女人的自怨自艾效果更突出。没有“妾”,“妻”的言行举止就会受到较大限制,故事的讽刺力量也会大大削弱。比如只说“骄其妻”,就远不如说“骄其妻妾”显得传神尽态。

  第三,“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一句是说故事者的解释之词呢,还是“齐人”之妻说出来的话?这有点类似于鲁迅《孔乙己》中的一段文字: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对这几句话,过去曾有过争论,有人说是作者站出来说话,有人则以为应该是酒店小伙计说的。其实这是作者在替作品中的主人公表达他内心的独白。这儿的“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也正是“齐人”之妻在恍然大悟后的一句内心独白,由说故事的人代她表达出来罢了。

  第四,要注意本篇中“而”字的用法。这篇文章里的“而”字有两种用法。一种起连接作用,即“而”字的前后两部分是并列的,如“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几希矣”的“而”,乃是连接“不羞”和“不相泣”这两个并列成分的,意思说她们是既羞又泣,不羞不泣的是太少见了。另一种则起转折作用,使文章显得透辟有力。如“而未尝有显者来”“而良人未之知也”两句,要是没有这两个“而”字,便缺乏唤醒和点破的作用,文章也就没有波澜而软弱无力了。这两种“而”字的用法必须分清,而后一种对我们用现代汉语写文章也是可以借鉴的。

  最末一段是作者对故事的总结性的断语。它只对“齐人”做了批判,却没有照应前面回答储子的话。这正是被后人把一章书误分为两章的原因,有的同志不同意高步瀛先生的看法,所持的理由也正在这里。其实这是作者有意识的写法,本不要求再回到原来的论题上去。因为只要一照应前文,就会成为对齐王的谩骂,对自己的表扬,并把全篇讽刺的意义大大削弱。读者请分析一下:“”本身并非光明磊落的行动,“”人则更属非礼。一个人之所以要被人“”,想必他做出了见不得人的事,不是内挟阴私,就是外充伪善。齐宣王以王者之尊,竟派人去“”孟子,孟子当然很有反感,所以一上来就用“何以异于人哉”针锋相对地进行了驳斥。但如果从修养、学问、见识、阅历来看,作为学者的孟轲,当然有“异于人”之处。但这种“异于人”的地方是不怕被人“”的,问题乃在于根本不应该派人去“”。所以孟子提出了“尧舜”来同自己相比,意思是说尧舜也不过同平常人一样,何况我孟轲!尧舜是古之圣人,是儒家的理想人物,可见孟子用来自拟的形象是高大的。而下面却讲了一个十分猥琐的故事。意思说,只有龌龊小人才阳一套阴一套,才有被“”的必要;从另一方面说,只有一个人被怀疑自己是否伪君子时,别人才想到去“”他。“齐人”的故事一方面对那些追求“富贵利达”的龌龊小人进行了无情的讽刺,一方面也正是为了孟子自我表白:我不求富贵利达,自然不会做自欺欺人瞒心昧己的丑事,当然无须装成一副伪善者的面孔做给人看。这正是孟轲从反面证明自己是光明磊落的。因此对于前面的话,也就用不着再回过头去照应了。

参考资料:

1、 吴小如 .古文精读举隅 :山西教育出版社 ,1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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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杀彘 / 曾子烹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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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之妻之市,其子随之而泣。其母曰:“汝还,顾反为女杀彘。”妻适市来,曾子欲捕彘杀之。妻止之曰:“特与婴儿戏耳。”曾子曰:“婴儿非与戏也。婴儿非有知也,待父母而学者也,听父母之教。今子欺之,是教子欺也。母欺子,子而不信其母,非所以成教也。”遂烹彘也。
曾子之妻之市,其子随之而泣。其母曰:“汝还,顾反为女杀彘。”妻适市来,曾子欲捕彘杀之。妻止之曰:“特与婴儿戏耳。”曾子曰:“婴儿非与戏也。婴儿非有知也,待父母而学者也,听父母之教。今子欺之,是教子欺也。母欺子,子而不信其母,非所以成教也。”遂烹彘也。
  曾子的妻子到集市上去,她的儿子跟随着她在她后面边走边哭。曾子的妻子对儿子说:“你先回去,等我回来后杀猪给你吃。”妻子从集市上回来,曾子就想抓只猪准备杀了它。他的妻子马上阻止他说:“我只不过是跟儿子开了个玩笑罢了。”曾子说:“不可以与儿子开玩笑。儿子什么都不懂,他只学习父母的,听从父母的教导。现在你欺骗了他,这就是在教育他欺骗人。母亲欺骗儿子,儿子就不会再相信他的母亲了,这不是正确教育孩子的方法啊。” 于是曾子就煮猪给孩子吃了。
曾子之妻之市,其子随之而泣。其母曰:“汝还,顾反为女杀彘(zhì)。”妻适市来,曾子欲捕彘杀之。妻止之曰:“特与婴儿戏耳。”曾子曰:“婴儿非与戏也。婴儿非有知也,待父母而学者也,听父母之教。今子欺之,是教子欺也。母欺子,子而不信其母,非所以成教也。”遂烹(pēng)彘也。
  曾子(前505~前432):曾参,春秋末年鲁国人,孔子的弟子,字子舆,被尊称为曾子。性情沉静,举止稳重,为人谨慎,待人谦恭,以孝著称。曾提出“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的主张和“吾日三省吾身”的修养方法。据传以修身为主要内容的《大学》是他的作品。 彘:猪。适:往、回去。适市回:去集市上回来。戏:开玩笑。非与戏:不可同……开玩笑。待:依赖。子:这里是第二人称尊称“您”的意思。`而:则,就。非所以成教也:这样做就不能把孩子教育好。之:到。烹: 烹饪,煮。是:这。反:同“返”,返回顾反:等到回来。特:只、仅、独、不过。女:同“汝”,你的意思。杀:宰。曾子之妻之市:曾子的妻子到集市去.之,前一个作助词"的",后一个作动词"去",市集市。欲:想要。止:阻止。遂:于是,就。
曾子之妻之市,其子随之而泣。其母曰:“汝还,顾反为女杀彘。”妻适市来,曾子欲捕彘杀之。妻止之曰:“特与婴儿戏耳。”曾子曰:“婴儿非与戏也。婴儿非有知也,待父母而学者也,听父母之教。今子欺之,是教子欺也。母欺子,子而不信其母,非所以成教也。”遂烹彘也。

  不论在教育子女,还是做人,要注意言传身教,不能以欺骗作为手段,做任何事都要说到做到,不能说谎。要做到言必信,行必果。这样才能获得他人信任。

  曾子用自己的行动教育孩子要言而有信,诚实待人,这种教育方法是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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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万邦,屡丰年。天命匪解,桓桓武王。保有厥士,于以四方,克定厥家。於昭于天,皇以间之。
绥万邦,屡丰年。天命匪解,桓桓武王。保有厥士,于以四方,克定厥家。於昭于天,皇以间之。
万国和睦,连年丰收,全靠上天降福祥。威风凛凛的武王,拥有英勇的兵将,安抚了天下四方,周室安定兴旺。啊,功德昭著于上苍,请皇天监察我周室家邦。

参考资料:

1、 《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年12月版,第695-696页
(suí)万邦,屡(lǚ)丰年。天命匪(fēi)(xiè),桓(huán)桓武王。保有厥(jué)士,于以四方,克定厥家。於(wū)昭于天,皇以间(jiàn)之。
绥:和。万邦:指天下各诸侯国。娄:同“屡”。匪解:非懈,不懈怠。桓桓:威武的样子。保:拥有。士:指武士。于:往。以:有。有四方,即征服四方之国而拥有天下。克:能。家:周室,周王宗室。於:叹词。昭:光明,显耀。皇:皇天。间:通“瞷”,监察。

参考资料:

1、 《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年12月版,第695-696页
绥万邦,屡丰年。天命匪解,桓桓武王。保有厥士,于以四方,克定厥家。於昭于天,皇以间之。

  据《左传·宣公十二年》“楚子曰:‘武王克商,作《颂》曰:……又作《武》,……其六曰:‘绥万邦,屡丰年。”’可知《桓》是乐舞《大武》六成(第六场)的歌诗(关于《大武》的详细介绍,见《周颂·我将》一诗的鉴赏文字)。据《礼记·乐记》,孔子对《大武》六成所表现的历史事件作有如下说明:“始而北出;再成而灭商;三成而南;四成而南国是疆;五成而分,周公左,召公右;六成复缀,以崇天子(按,旧读“崇”下断句,非)。”郑玄注解“六成”为“六奏象兵还振旅也”。而《毛诗序》云:“《桓》,讲武类祃也。桓,武志也。”孔颖达疏云:“《桓》诗者,讲武类祃之乐歌也,武王将欲伐殷,陈列六军,讲习武事,又为类祭于上帝,为祃祭于所征之地,治兵祭神,然后克纣,至周公、成王大平之时,诗人追述其事,而为此歌焉。”则所述与《礼记》所引孔子之言不合。按谥法辟土服远曰桓,此篇文字又有“于以四方,克定厥家”之句,表明周王朝已经统有四方,则毛序孔疏谓此诗为武王伐殷讲武类祃之乐歌与原诗文本不合。今按:《大武》六成的乐舞表现的是周公带成王东伐奄国之后,回到镐京,大会四方诸侯及远国使者,举行阅兵仪式,即所谓“兵还振旅”,以扬天子之威的史实,《桓》诗即为举行阅兵仪式前的祷词。

  诗的前三句,是以“绥万邦,娄丰年”来证明天命是完全支持周朝的。“娄丰年”在农耕社会对赢得民心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百姓对能致物阜年丰的王朝总会表示拥护;而获得农业丰收,在上古时代离不开风调雨顺的自然条件,“娄丰年”便理所当然地成为天意的象征。中间四句歌颂英勇的武王和全体将士,并告诉全体诸侯,武王的将士有能力征服天下、保卫周室。叠字词“桓桓”领出整段文字,有威武雄壮的气势,而“于以四方”云云,与首句“绥万邦”上下绾合,一强调国泰民安,一强调征服统治,而都有周室君临天下的自豪感。最后两句是祷告上苍、让天帝来作证,以加强肯定,同时也是对第三句“天命匪解”的呼应。诗的核心就是扬军威以震慑诸侯,从而达到树立周天子崇高权威的目的,其内容正与《尚书·周书·多方》一致。诗名为《桓》,“桓”即威武之貌,正点明了主题。诗的语言雍容典雅,威严而出之以和平,呈现出一种欢乐的氛围,涌动着新王朝的蓬勃朝气。

参考资料:

1、 《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年12月版,第69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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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父逐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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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夸父与日逐走,入日;渴,欲得饮,饮于河、渭;河、渭不足,北饮大泽。未至,道渴而死。弃其杖,化为邓林。

  夸父与日逐走,入日;渴,欲得饮,饮于河、渭;河、渭不足,北饮大泽。未至,道渴而死。弃其杖,化为邓林。
  夸父与太阳赛跑,一直追赶到太阳落下的地方;他感到口渴,想要喝水,就到黄河、渭水喝水。黄河、渭水的水不够,往北去大湖喝水。还没到大湖,在半路因口渴而死。而他丢弃的手杖,就化成桃林。

  夸父与日逐走,入日;渴,欲得饮,饮于河、渭(wèi);河、渭不足,北饮大泽。未至,道渴而死。弃其杖,化为邓林。
  逐走:竞跑,赛跑。逐:竞争。走:跑。入日:追赶到太阳落下的地方。欲得饮:想要喝水解渴。河、渭:即黄河,渭水。北饮大泽:大湖。传说纵横千里,在雁门山北。北:方位名词用作状语,向北方,向北面。道渴而死:半路上因口渴而死。邓林:地名,今在大别山附近河南、湖北、安徽三省交界处。邓林即“桃林”。未至:没有赶到。渴:感到口渴。弃:遗弃。为:成为。逐日:追逐太阳。于:到。(饮于河、渭中的于,应译为到,介词)大泽:大湖。足:够。(因为足的意思等同于够,所以 足够:同义复合词)

  夸父与日逐走,入日;渴,欲得饮,饮于河、渭;河、渭不足,北饮大泽。未至,道渴而死。弃其杖,化为邓林。

  1、夸父是一位怎样的人物?你如何理解(怎样认识)这一人物形象?

  答:夸父是位神奇的人物,他是一位善于奔跑的巨人,与太阳“逐走”。 夸父有明确追求,他勇敢、执着;有理想、有抱负、有牺牲精神、甘为人类造福。这一人物形象,具有超现实的,夸张的浪漫主义色彩。

  2、 “逐日”的意思是:追逐太阳  怎样理解这一行为?                      

  这一行为体现了夸父的英雄气概,表现了一种勇敢追求、死而不已、甘为人类造福的精神,使整个神话更具有浪漫主义的魅力。反映了古代人民探索、征服大自然的强烈愿望和顽强意志。

  3、怎样看待夸父敢于“与日逐走”?( 夸父敢于逐日,你如何看待他?)

  答:此题为开放题,① 从积极角度看:表现了夸父宏大的志向、勇敢追求,巨大的力量和气魄。英勇的气概。为人类造福死而后已的积极意义 ② 从消极角度看:表现了夸父不自量力。

  4、不是,“夸父与日逐走”,夸父是不是自不量力?

  答:这个神话主要是表现夸父宏大的志向和豪壮的气魄,也正是因为日不可以逐,才更加显现出夸父那令人赞叹和佩服的勇气。

  5、如何理解“弃其仗,化为邓林。”的结尾?

  答:丰富了这一神话的内涵,丰满了夸父的形象,表现了一种勇敢追求、死而不已、甘为人类造福的精神,使整个神话更具有浪漫主义色彩。(2分)

  6、若夸父没有渴死在半路上,他最终能赶上太阳吗?说说理由。

  答:不能。因为太阳和地球是不同的两个星球,没有一条供夸父赶到太阳的路。这样写具有超现实的理想,夸张的浪漫主义魅力。

  7、《山海经》中保存了一些人们熟知的神话,你还能写出一个吗?神话故事中还有夸父一样的人物吗?说说看 答①《精卫填海》。②《精卫填海》中的精卫,《后羿射日》中的后羿。

  8、从这个故事中,你看到了夸父哪些优秀品质?

  答:有胆量有决心,目标远大,气魄非凡,意志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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驺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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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茁者葭,壹发五豝,于嗟乎驺虞!
彼茁者蓬,壹发五豵,于嗟乎驺虞!

彼茁者葭,壹发五豝,于嗟乎驺虞!
从繁茂的芦苇丛,赶出一群母野猪。哎呀真是天子的好兽官!

彼茁者蓬,壹发五豵,于嗟乎驺虞!
从繁茂的芦苇丛,赶出一窝小野猪。哎呀真是天子的好兽官!

参考资料:

1、 朱 熹.诗经集传.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102、 王秀梅 译注.诗经(上):国风.北京:中华书局,2015:45-463、 姜亮夫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49-50

彼茁(zhuó)者葭(jiā),壹发五豝(bā),于(xū)(jiē)乎驺(zōu)(yú)
茁:草木茂盛貌。葭:初生的芦苇。壹:发语词。一说同“一”,射满十二箭为一发。发:发矢。一说“驱赶”。五:虚数,表示数目多。豝:母猪(此处因文意应为雌野猪)。于嗟乎:感叹词,表示惊异、赞美。于,通“吁”,叹词,表示赞叹或悲叹。驺虞:一说猎人,一说义兽,一说古代管理鸟兽的官。

彼茁者蓬(péng),壹发五豵(zōng),于嗟乎驺虞!
蓬:草名。即蓬草,又称蓬蒿。豵:小猪。一岁曰豵(此处因文意应为一岁的小野猪)。

参考资料:

1、 朱 熹.诗经集传.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102、 王秀梅 译注.诗经(上):国风.北京:中华书局,2015:45-463、 姜亮夫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49-50
彼茁者葭,壹发五豝,于嗟乎驺虞!
彼茁者蓬,壹发五豵,于嗟乎驺虞!

  此篇之所以有不同的解释,分歧主要源于对“驺虞”一词的理解。坚持“诗教”的学者们视驺虞为仁兽,认为此诗是描写春蒐之礼的,人们驱除害兽,但又猎不尽杀,推仁政及于禽兽,但是将驺虞解释为兽名最大的缺点是与诗意不能贯通。有人说,“驺虞”是一种义兽,它不食活物,只食死物,有着慈悲心怀;还有人说,诗中的“驺虞”所指并非义兽,而是管鸟兽的官职,指代专门管鸟兽的官吏。《鲁诗》就已将“驺”释为天子之囿,将“虞”释为司兽之官,今人鲍昌《释〈驺虞〉》一文,解“驺”为饲养牲畜的人,解“虞”为披着虎皮大声呼叫的人,将驺虞合训为猎人。

  全诗两章,每章三句,第一章首句“彼茁者葭”,“葭”是初生的芦苇,长势甚好,故用“茁”来形容。用“茁”还有一个好处,一下子就把蓬勃向上的气息散发出来了。此句点明了田猎的背景,当春和日丽之时。风煦润物,花木秀出,母猪藏匿在郁郁葱葱的芦苇之中,极为隐秘,猎人却能够“壹发五豝”,所获不菲。第二章首句“彼茁者蓬”,“蓬”指蓬蒿,草本植物。在这里,芦苇也好,蓬蒿也好,都不是什么主角,只是用来点缀鲜花的绿叶。此句指出行猎是在蓬蒿遍生的原野,天高云淡,草浅兽肥,虽然猎物小猪不易被发觉,但猎人仍然能够“壹发五豵”,轻松从容。打猎的地点、背景在变,但猎人的收获同样丰厚,足见其射技之高超。作者截取了行猎过程中的两个场景,简笔淡墨,勾勒出猎人弯弓搭箭、射中猎物的生动画面,可谓以少少许胜多多许。

  关于“壹发五豝”与“壹发五豵”有多种解释。有人说“壹发”是指射出一支箭;有人说“壹”不是确数,“壹发”只是泛指射箭的动作;有人说“壹”是指一打,即十二,“壹发”是指射出十二支箭;还有人说这其实指的是一次驱车狩猎的行为。“豝”可能是公猪也可能是母猪,“豵”是指小猪。其实是雄是雌,是大是小关系都不大,因为这里主要想说明猎物之多,以引出末尾的感叹句:“于嗟乎驺虞”。

参考资料:

1、 王秀梅 译注.诗经(上):国风.北京:中华书局,2015:45-462、 姜亮夫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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