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家入新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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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家入新宅,罢郡有馀赀。既可避燥湿,复免忧寒饥。
疾平未还假,官闲得分司。幸有俸禄在,而无职役羁。
清旦盥漱毕,开轩卷帘帏。家人及鸡犬,随我亦熙熙。
取兴或寄酒,放情不过诗。何必苦修道,此即是无为。
外累信已遣,中怀时有思。有思一何远,默坐低双眉。
十载囚窜客,万时征戍儿。春朝锁笼鸟,冬夜支床龟。
驿马走四蹄,痛酸无歇期。硙牛封两目,昏闭何人知。
谁能脱放去,四散任所之。各得适其性,如吾今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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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

白居易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2612篇诗文

猜你喜欢

浣溪沙·枕障薰炉隔绣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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枕障薰炉隔绣帷,二年终日苦相思,杏花明月始应知。
天上人间何处去,旧欢新梦觉来时,黄昏微雨画帘垂。

枕障薰炉隔绣帷,二年终日苦相思,杏花明月始应知。
枕边薰炉的香烟在帐幕飘袅,两年来我整天苦苦地怀念你。明月和杏花明自我的心思。

天上人间何处去,旧欢新梦觉来时,黄昏微雨画帘垂。
我为了寻你走遍天上人间,终于与你重新欢聚在一起,醒来才知道这又是在梦里。如今正是小雨纷飞的黄昏,画帘默默无声凄清地低垂。

参考资料:

1、 严迪昌.《中华古词观止》.上海:学林出版社,1995:482、 刘翠,刘石.《雅词精品》.北京:学苑出版社,1994:1203、 乔力.《唐五代词选》.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704、 高阳里.《花笺春心·婉约集》.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97:225、 林兆祥.《唐宋花间廿四家词赏析》.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11:1446、 杨光治.《唐宋词三百首今译赏析》.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96:33-34

枕障薰(xūn)炉隔绣帷(wéi),二年终日苦相思,杏花明月始应知。
枕障:枕头和屏障。薰炉:用来熏香或取暖的炉子。杏花明月:杏花每年春天盛开,月亮每月一度圆缺,故以之拟指岁月时间。始应知:才能知,或正可知。

天上人间何处去,旧欢新梦觉来时,黄昏微雨画帘垂(chuí)
天上人间:天上和人间。觉:醒。画帘:精绣、垂彩之帘。

参考资料:

1、 严迪昌.《中华古词观止》.上海:学林出版社,1995:482、 刘翠,刘石.《雅词精品》.北京:学苑出版社,1994:1203、 乔力.《唐五代词选》.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704、 高阳里.《花笺春心·婉约集》.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97:225、 林兆祥.《唐宋花间廿四家词赏析》.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11:1446、 杨光治.《唐宋词三百首今译赏析》.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96:33-34
枕障薰炉隔绣帷,二年终日苦相思,杏花明月始应知。
天上人间何处去,旧欢新梦觉来时,黄昏微雨画帘垂。

  词的上阕看似平淡,然而有些地方也颇见精巧。如首句的“隔”字,既交代了室内枕屏、薰炉与绣帷间的位置,更使人生出一种人去楼空、远隔天涯的联想。第三句,杏花明月用来作为春秋季节的特征,并且用拟人的手法赋予它们人的感知,点明只有杏花明月深知作者的相思之苦。这样写,的确为词的意境增添了一分落寞与惆怅。

  词的下阕构意佳妙。代为设想爱姬已逝,却不愿信其逝,故着一问句,愈见其恍惚哀恸之态。下面两句更妙,旧日的欢情只有在新梦中重现,正当缠绵悱恻之际,忽然醒来,惟有“枕障薰炉隔绣帷”,此时的悲哀之情可想而知。但作者到此意犹未足,再着力添上一笔,醒来之时,正值黄昏,画帘低垂,雨声沥沥,真是到了“此恨绵绵无绝期”的境界。古人曾说,词起结最难,而结尤难于起,如这首词的结句,不仅为全词增添了画意诗情,并且给人留下了极为丰富的想象余地,真是所谓词家本色,故能打动悼亡者之心。

  纵观全词,词的上片先写悼亡、相思之情,枕障、薰炉、绣帷依然如故,但物在人非。面对有情之物,悼亡之人仿佛看到了昔日爱姬。遐想当年,他与爱姬情之融融,爱之切切。深情所系,爱姬逝去的两年之中,每日情思袅袅,过往的回忆使他无法忘怀,不禁邀请春花、明月与之共语。因这情,花知、月知、天知、地知,如此深切的感情确实哀婉动人。下片写梦中相会,情到深处,悼亡人竟不信爱姬已逝,上天入地苦苦寻觅,但都成空,只好在梦乡重温旧情,而这往日的欢乐,又仿佛别添几分新鲜。这新鲜,是经年之后爱情的一种升华。全词写得真切、自然、哀婉动人。

参考资料:

1、 百度百科.浣溪沙·枕障薰炉隔绣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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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游原 / 登乐游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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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
傍晚时分我心情不太好,独自驱车登上了乐游原。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这夕阳晚景的确十分美好,只不过已是黄昏。

参考资料:

1、 陈永正.李商隐诗选译.成都:巴蜀书社,1991:228-229

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
向晚:傍晚。不适:不悦, 不快。古原:指乐游原。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近:快要。

参考资料:

1、 陈永正.李商隐诗选译.成都:巴蜀书社,1991:228-229
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这是一首久享盛名的佳作。

  李商隐所处的时代是国运将尽的晚唐,尽管他有抱负,但是无法施展,很不得志。这首诗就反映了他的伤感情绪。

  前两句“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是说:傍晚时分我心情悒郁,驾着车登上古老的郊原。“向晚”指天色快黑了,“不适”指不悦。诗人心情忧郁,为了解闷,就驾着车子外出眺望风景。“古原”就是乐游原,在长安城南,地势较高,是唐代的游览胜地。这两句,点明登古原的时间和原因。后两句“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是说:夕阳下的景色无限美好,只可惜已接近黄昏。“无限好”是对夕阳下的景象热烈赞美。然而“只是”二字,笔锋一转,转到深深的哀伤之中。这是诗人无力挽留美好事物所发出深长的慨叹。这两句近于格言式的慨叹涵义是十分深的,它不仅对夕阳下的自然景象而发,也是对自己,对时代所发出的感叹。其中也富有爱惜光阴的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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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雪宿芙蓉山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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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暮苍山远,天寒白屋贫。
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

日暮苍山远,天寒白屋贫。
当暮色降临山色苍茫的时候,就越来越觉得路途遥远,当天气越寒冷茅草屋显得更加贫穷。

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
柴门外忽传来犬吠声声,原来是有人冒着风雪归家门。

参考资料:

1、 梁川等.《唐诗三百首鉴赏》: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8:第134页

日暮苍山远,天寒白屋贫。
日暮:傍晚的时候。苍山远:青山在暮色中影影绰绰显得很远。苍:青色。白屋:未加修饰的简陋茅草房。一般指贫苦人家。

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
犬吠:狗叫。夜归人:夜间回来的人。

参考资料:

1、 梁川等.《唐诗三百首鉴赏》: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8:第134页
日暮苍山远,天寒白屋贫。
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

诗词大意
  这首诗描绘的是一幅风雪夜归图。前两句,写诗人投宿山村时的所见所感。首句中“日暮”点明时间:傍晚。“苍山远”,是诗人风雪途中所见。青山遥远迷蒙,暗示跋涉的艰辛,急于投宿的心情。下句“天寒白屋贫”点明投宿的地点。“天寒白屋贫”:主人家简陋的茅舍,在寒冬中更显得贫穷。“寒”“白”“贫”三字互相映衬,渲染贫寒、清白的气氛,也反映了诗人独特的感受。

  后两句写诗人投宿主人家以后的情景。“柴门闻犬吠”,诗人进入茅屋已安顿就寝,忽从卧榻上听到吠声不止。“风雪夜归人”,诗人猜想大概是芙蓉山主人披风戴雪归来了吧。这两句从耳闻的角度落墨,给人展示一个犬吠人归的场面。

  这首诗用极其凝炼的诗笔,描画出一幅以旅客暮夜投宿、山家风雪人归为素材的寒山夜宿图。诗是按投宿的顺序写下来的。表达了诗人对劳动人民清贫生活的同情。

反客为主
  唐代诗人刘长卿的《逢雪宿芙蓉山主人》一诗可谓广为流传,家喻户晓,其中最后一句“风雪夜归人”甚至为剧作家借用为剧名,遂使此诗在当代更为著名。然而对此诗的理解,窃以为问题颇大,通常的讲析很难令人信服。

  主要问题是两个,一是标题,前面“逢雪宿芙蓉山”六字似已申足诗题,何以还要加上“主人”两字?于是有人以为此乃衍文,“主人”两字应该删去;二是“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一联,诸多赏析者都展开神思,想象为:诗人夜宿于芙蓉山某农户家,夜闻农家主人雪夜归来,犬吠人答,所谓:“这些声音交织成一片,尽管借宿之人不在院内,未曾目睹,但从这一片嘈杂的声音足以构想出一幅风雪人归的画面。”(《唐诗鉴赏辞典》406页) 此诗不但运用了“反客为主”——出奇制胜的艺术构思,而且还采用了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艺术技巧。由此可见,刘长卿的这首小诗,上联写贬谪中的投宿,重在客观描写,下联写投宿时的感受,重在主观抒发,自然婉转,一气呵成。在表现形式上则相辅相成,相得益彰,音律上也如弹丸圆美流转,自有其美,并不存在所谓脉络的跳跃。诗虽全用赋体,然仍意在言外,启人深思。至此,标题中“主人”两字所特含的暗示意味,也就不言而喻,迎刃而解了,这个芙蓉山“主人”,不是别人,正是诗人之自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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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复仇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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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据我了解,则天皇后时,同州下邽县有个叫徐元庆的人,父亲徐爽被县尉赵师韫杀了,他最后能亲手杀掉他父亲的仇人,自己捆绑着身体到官府自首。当时的谏官陈子昂建议处以死罪,同时在他家乡表彰他的行为,并请朝廷将这种处理方式“编入法令,永远作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我个人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当时如能审察案情的真伪,查清是非,推究案子的起因,那么刑法和礼制的运用,就能明显地区分开来了。为什么呢?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有犯法律规定的罪行,赵师韫杀他,只是出于他个人的私怨,施展他当官的威风,残暴地处罚无罪的人,州官又不去治赵师韫的罪,执法的官员也不去过问这件事,上下互相蒙骗包庇,对喊冤叫屈的呼声充耳不闻;而徐元庆却能够把容忍不共戴天之仇视为奇耻大辱,把时刻不忘报杀父之仇看作是合乎礼制,想方设法,用武器刺进仇人的胸膛,坚定地以礼约束自己,即使死了也不感到遗憾,这正是遵守和奉行礼义的行为啊。执法的官员本应感到惭愧,去向他谢罪都来不及,还有什么理由要把他处死呢?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如果徐元庆的父亲确是犯了死罪,赵师韫杀他,那就并不违法,他的死也就不是被官吏错杀,而是因为犯法被杀。法律难道是可以仇视的吗?仇视皇帝的法律,又杀害执法的官吏,这是悖逆犯上的行为。应该把这种人抓起来处死,以此来严正国法,为什么反而要表彰他呢?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而且陈子昂的奏议还说:“人必有儿子,儿子必有父母,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这种混乱局面靠谁来救呢?”这是对礼的认识太模糊了。礼制所说的仇,是指蒙受冤屈,悲伤呼号而又无法申告;并不是指触犯了法律,以身抵罪而被处死这种情况。而所谓“他杀了我的父母,我就要杀掉他”,不过是不问是非曲直,欺凌孤寡,威胁弱者罢了。这种违背圣贤经传教导的做法,不是太过分了吗?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请把我的意见附在法令之后颁发下去。今后凡是审理这类案件的人,不应再根据以前的意见处理。谨发表上面的意见。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伏见:看到。旧时下对上有所陈述时的表敬之辞。下文的“窃”,也是下对上表示敬意的。天后:即武则天(624—705),名曌(即“照”),并州文水(今山西省文水县)人。655年(唐高宗李治永徽六年)被立为皇后,李治在世时即参预国政。后废睿(ruì)宗李旦自立,称“神圣皇帝”,改国号为周,在位十六年。中宗李哲复位后,被尊为“则天大圣皇帝”,后人因称武则天。同州:唐代州名,辖境相当于今陕西省大荔、合阳、韩城、澄城、白水等县一带。下邽(guī):县名,今陕西省渭南县。县吏赵师韫:当时的下邽县尉。陈子昂(661—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省射洪县)人。武后时曾任右拾遗,为谏诤之官。旌(jīng):表彰。闾:里巷的大门。过:错误,失当。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礼:封建时代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泛称。黩(dú)刑:滥用刑法。黩,轻率。僭(jiàn):超出本分。制:制定,规定。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刺谳(yàn):审理判罪。原:推究。端:原因。州牧:州的行政长官。蒙冒:蒙蔽,包庇。戴天:头上顶着天,意即和仇敌共同生活在一个天地里。《礼记·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枕戈:睡觉时枕着兵器。介然:坚定的样子。自克:自我控制。谢之:向他认错。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愆(qiàn):过错。戕(qiāng):杀害。悖骜(bèiào):桀骜不驯。悖,违背。骜,傲慢。邦典:国法。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周礼》:又名《周官》,《周官经》,儒家经典之一。内容是汇编周王室的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的制度等历史资料。调人:周代官名。《春秋公羊传》:即《公羊传》,为解释《春秋》的三传之一(另二传是《春秋左氏传》和《春秋谷梁传》)。旧题战国时齐人、子夏弟子公羊高作,一说是他的玄孙公羊寿作。推刃:往来相杀。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驳复仇议》作者柳宗元(773—819),该文是柳宗元在礼部员外郎任上写的一篇驳论性的奏议,是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状》而发的,作者认为,陈子昂的《复仇议》中的观点是矛盾的,是不足取的,进而提出了个人的见解。徐元庆为父报仇,杀了父亲的仇人,然后到官府自首。对于这样一个案例,陈子昂提出了杀人犯法、应处死罪,而报父仇却合于礼义、应予表彰的处理意见。柳宗元在文章中批驳了这种观点,认为这不但赏罚不明,而且自相矛盾,指出徐元庆报杀父之仇的行为既合于礼义,又合于法律,应予充分肯定。虽然文章的主旨是要说明封建主义的礼义和封建主义的法律的一致性,但在吏治腐败、冤狱难申的封建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全文观点鲜明,逻辑严密,驳论有力。

  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杀害。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过了很久,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死了他,然后,投案自首。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自杀人的要处死。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依法论死,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的。他引经据典,说明这种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人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炼而准确。反映了作者散文的“峻洁廉悍”的风格。

  本文属于议论文中的驳论。作者针对陈子昂在《复仇议》中对徐元庆案件的主张提出了反驳。文章一开始,作者就旗帜鲜明地指出陈子昂的主张是错误的。接着,文章从“礼”和“刑”的辩证关系,得出了“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的结论。由这个结论很自然地过渡到对陈子昂提出的“诛之而旌其闾”错误论点的批驳上。“诛”和“旌”是矛盾的,怎么能同时施加在同一个人身上呢?更为有力的是,作者援引了儒家的经典著作来为自己的观点作佐证,这就使得本文的论点无懈可击。

  本文论点明确,论据翔实,论证手段缜密严谨,语言犀利明快,选词恰如其分。在柳文中堪称上乘之作,值得我们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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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传·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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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上。闲望。雨萧萧。烟浦花桥路遥。谢娘翠蛾愁不销。终朝。梦魂迷晚潮。
荡子天涯归棹远。春已晚。莺语空肠断。若耶溪,溪水西。柳堤。不闻郎马嘶。

湖上。闲望。雨萧萧。烟浦花桥路遥。谢娘翠蛾愁不销。终朝。梦魂迷晚潮。
闲望湖上,雨丝凄凄迷迷。那长堤花桥,远远地隐入烟浦雾里。美人相思生愁怨,愁思在翠眉间凝聚。终日盼着爱人归来,梦里还听那雨中晚潮阵阵,似乎在传递他的消息。

荡子天涯归棹远。春已晚。莺语空肠断。若耶溪,溪水西。柳堤。不闻郎马嘶。
浪子的归舟遥遥万千里,春光却又将逝去。听莺语声声,唱不尽断肠的心曲。若耶溪啊相思的溪,溪水西岸那洗纱女,天天看溪水空流,日日在柳堤寻觅,总不见郎君归来的踪迹。

参考资料:

1、 彭定求 .全唐诗(下)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6 :2167 .2、 房开江 崔黎民 .花间集全译 :贵州人民出版社 ,1990 :88-90 .3、 陈如江 .花间词 :浙江教育出版社 ,2007 :33-34 .4、 钱国莲 等 .花间词全集 :当代世界出版社 ,2002 :30 .

湖上。闲望。雨萧萧。烟浦(pǔ)花桥路遥。谢娘翠蛾(é)愁不销。终朝。梦魂迷晚潮。
萧萧:或写作“潇潇”,形容刮风下雨的状态。烟浦:云烟笼罩的水滨。谢娘:此指游春女。翠蛾:翠眉。蛾:一作“娥”。终朝:一整天。晚:一作“晓”。

荡子天涯归棹远。春已晚。莺(yīng)语空肠断。若耶(yē)溪,溪水西。柳堤。不闻郎马嘶(sī)
荡子:古代女子称自己远行不归或流荡忘返的丈夫。归棹:归舟,以棹代船。空肠断:一本作“肠空断”。若耶溪:水名,今浙江绍兴市若耶山下,传说西施曾在此处浣纱。此借指思妇住所。

参考资料:

1、 彭定求 .全唐诗(下)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6 :2167 .2、 房开江 崔黎民 .花间集全译 :贵州人民出版社 ,1990 :88-90 .3、 陈如江 .花间词 :浙江教育出版社 ,2007 :33-34 .4、 钱国莲 等 .花间词全集 :当代世界出版社 ,2002 :30 .
湖上。闲望。雨萧萧。烟浦花桥路遥。谢娘翠蛾愁不销。终朝。梦魂迷晚潮。
荡子天涯归棹远。春已晚。莺语空肠断。若耶溪,溪水西。柳堤。不闻郎马嘶。

  此词以湖上迷离雨景为背景,写荡子春晚不归、思妇惆怅之情。

  上片一开始就指明地点,是在湖上;“闲望”是一篇之主。关于“闲望”的内容,预先并未说破,而是逐步透露。她极目远眺,但见春雨潇潇,烟浦花桥隐约可见,那儿曾是两人游宴之处。如今远远望去,却是濛濛一片,什么都望不见,看不清,这些就是“闲望”时所见的景色。“翠蛾”句描绘思妇愁眉不展,相思难解,这是她“闲望”时所怀的愁情;这种愁情使她从早到晚心事重重,梦魂犹牵系于水上,盼行人客舟归来。一“迷”字很形象地描绘出这种心情。潮声本易使人联想起客舟和舟中之人,由潮及人,又直接勾起下片首句。

  下片叙述思妇闺怨。荡子漂泊天涯,归棹杳无音讯,思妇在湖上望断云山,也盼不到归舟远客,这里方始点出“闲望”的用意所在。春意阑珊,莺语如簧,只令人愁肠欲断,此是念及客舟去远时的失望之情。“若耶溪”本是西施浣纱之处,用来借指思妇住所;那儿长堤垂柳,依依拂水,昔日郎骑马来访,如今柳色依旧,伫立长堤,却听不到旧侣重来的马嘶之声。虽然内容已从湖上转到柳堤,但仍然归结到荡子迟迟未回。而且又与上面的“闲望”相互关联。湖、堤两处都无踪影,其失望为何如。

  此词情致缠绵,含意婉转,极尽低佪留连之致,思妇的身份、所处的环境以及盼望之心、失望之情,融合在景物描绘之中,通过逐步透露,间接道出,亦即以“含蓄”、“暗示”的方式来反映。

  在音律方面,此词也很有特色,可以说促节繁音,变化多端,与内容起伏很为一致,句法也随之长短参差不齐,有二、三、四、五、七字句,错杂用之,并且换韵频繁,曲折尽情,显得结构复杂而富于变化,想来演奏时悲管清瑟,抑扬婉转,必能丝丝入扣地表达出思妇内心的无限哀怨。

参考资料:

1、 唐圭璋 等 .唐宋词鉴赏辞典(唐·五代·北宋) :上海辞书出版社 ,1988 :63-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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